學術不端文獻查重檢測系統 多語種 圖文 高校 期刊 職稱 查重 抄襲檢測系統
1.自學考試介紹
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、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,是國家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。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“鼓勵自學成才”條款的具體體現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規定,參加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考試合格后,由各省市主考院校(如四川大學、西南財大,電子科大等)和自考委員會聯合頒發畢業證書,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主考院校授予學士學位。畢業證書實行電子注冊,國家承認其學歷。
2.自學考試特點
.權威性:全國統一命題,統一組織考試,統一組織閱卷,統一判卷標準,國家統一版本的自考專用教材,指定專門出版社出版,統一發售。
.開放性:自學考試考生報名不受年齡、戶口、居住區域、身體條件等限制,俗稱“沒有圍墻的大學”。
.靈活性:自學考試采取分科考試、學分累積的方法,畢業證沒有學年限制;單科合格證全國有效,可以跨省辦理轉考,考試一般采用百分制成績評定方法,60分及格。單次最多可以報考4科,最少可以不參加考試(無影響),在安排的范圍內允許自由選擇自己考試科目及數量。
.效益性:在校大學生在上學的同時可以完成自學考試,不需要占用另外幾年的時間。
3.自學報名條件
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以及港澳臺同胞、海外僑胞,不受性別、年齡、民族、種族、學歷、身體健康狀況、居住地等限制,均可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和需要自由選擇專業,報考自學考試。
4.報考時間
自學考試委員會于每年4月、10月各組織一次考試。各次考試的自考報名、自考報考時間由省考辦于報名、報考前公布,考生可在《全國自考報名官網匯總》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。
5.報考流程
咨詢選擇專業 、報名 、領取教材/教輔、學習準備考試、注冊參加考試、循環3到5次考試、申請辦理免考課程/實踐課程、申請論文答辯、申請畢業、領取證書、申請學位外語考試、申請學士學位、自考結束